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开发商被指打"擦边球"

新华网  2013-06-02 07:33

[摘要] 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在很多城市是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因地下车位“只售不租”,从而导致业主停车难,也就成了一项久治不愈的“顽疾”。

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在很多城市是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因地下车位“只售不租”,从而导致业主停车难,也就成了一项久治不愈的“顽疾”。

我们常见小区地面停放的车辆“见缝插针”,常听晚归的私家车主抱怨停车“一位难求”,常遇业主因无处停车与物业公司争吵不休……而相对应的却是,不少小区的地下车库闲置冷清、空空荡荡。

形成这种尴尬情形,大多源于开发商乃至物业公司奉行的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做法,而大多数业主对这种做法又不“买账”。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里的“当事人”,指的就是开发商。

似乎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对自己建设的小区地下车位,开发商可以选择出售或出租,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目前城市小区里的地下车位实际上分为两类:一类是报建时就已在规划上注明是地下车位。此类车位可以租售,但需取得房管部门的销售许可。另一类是以人防工程名义报建,实际作为车位使用的。这类车库不能买卖,也根本不能取得房产证、土地证。

根据国家规定,修建一定规模的楼房,开发商必须强制建设防空地下室,即人防工程。如住宅楼高10层以上、埋深3米,就必须按照占地面积修建同等的人防工程;多层住宅,按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而且,开发商配建人防工程还可以享受到各种税费的优惠。所以,现在城市小区大部分在售的地下车位,其实属于人防工程。仅有少量开发商在做人防工程时,多挖一些空间,办理规划许可,建成可以办理产权证的车位。

按理说,人防工程具有公益性质,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开发商修建人防工程乃法律义务。人防工程作为共有财产,应属于国有或由法律明确为全体小区业主共有。但是由于物权法虽然明确了小区很多设施的归属,对地下车位产权却没有涉及,这就给开发商提供了打“擦边球”的机会为获取利益,高价出售车位而不愿意出租。

解铃还需系铃人。要彻底明晰这一“灰色地带”带来的模糊问题,杜绝因“只售不租”造成的侵权现象,就必须由有关部门通过司法解释等方式厘清地下车位的性质、归属,进一步明确对地下车位的租售权利,让大家心知肚明,依法合规办事。

本地要闻:

三成购房者看涨西安房价 政策反作用力或让楼市更火

人行道违停不及时处理将拖车

我省全面实施住宅光纤到户 建设单位须预先铺设

西安市儿童医院新门诊大楼启用日接诊量可达8000人

新闻:

签订“阴阳合同”“我爱我家”被取消网签资格

楼市调控加速 部分房企“战略”逃离地产行业

海外置业项目绿卡 专家建议谨慎投资

新一轮城镇化规划正制定中 多地竞逐城市群指标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缩水 合同写70年地证写48年

研究称中国上市房企强弱分化加剧 利润遇缩水

今日话题:"中国合伙人"买房真不是一个人的事

多地掀抢地潮的背后:房企或陷入高价拿地困境

网上频现"二房东"身影 "拼房"合租问题多多

楼市处"泡沫时代"转角 专家称调控不应成空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