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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有望新增数城市 并针对增量房征收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6-03 14:06

[摘要] 不断高涨的房价让扩容房地产税试点的呼声也随之高涨。记者昨天了解到,财政部已将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改革试点作为税改重点之一,国税总局本月刚刚又抛出了研究改革财产税等税改项目。同日有媒体报道称,房产税试点扩容已提上日程,将新增数个城市并针对增量房征收。

(来源:京华时报)不断高涨的房价让扩容房地产税试点的呼声也随之高涨。记者昨天了解到,财政部已将研究逐步在推开房产税改革试点作为税改重点之一,国税总局本月刚刚又抛出了研究改革财产税等税改项目。同日有媒体报道称,房产税试点扩容已提上日程,将新增数个城市并针对增量房征收。

据媒体报道,房产税试点扩容已提上日程。继上海、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后,今年有望新增数城市进行试点。新增试点城市执行方案与标准将因地制宜,预计主要针对增量房征收。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透露,5月9日,国税总局新任局长王军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了他和其余10位专家学者对做好当前和今后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家学者对深化税制改革、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税收法制建设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5月13日,国税总局抛出三大税制改革研究项目,其中在优化中国税制结构的方向和路径方面提出,对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如财产行为税(财产行为税类包含房产税)改革等各项具体改革措施是否需要作适当调整,以及调整的时机和步骤应加以重点研究。另外,还要研究税收调节经济、公平分配的一般规律。在实施税收调控过程中,界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税收手段和其他经济手段之间合理取舍和搭配;从主要国家有关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的税制改革成功经验借鉴,从中提炼出普遍做法等问题。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称,对于房产税试点扩面的城市和配套政策,因事涉敏感,具体的全面内容需相关政府部门正式发布。但他提出,扩大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经锁定,房产税扩征只是时间问题,南京有望进入试点城市之列。

贾康提出,房价的泡沫化需要房产税遏制。限购的行政调控手段只能阶段性控制在一定水平,要达到长期效果,还需正式建立房产税改革框架。且房产税主要针对拥有多套房的高端收入者,也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贾康举例,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政策是有抑制作用的,已经起到了经济杠杆调节的一定效果。今后的试点扩容,房产税税率和起征点应允许各地间存在差异。

■专家建议立法主导房产税扩面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建议,房价作为一种市场行为还是应该主要通过市场手段来调整。国家和各地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住房限购政策,但不少大中型城市房价仍在增高。这可能与行政手段具有一定滞后效应有关,行政手段虽然对房价有影响也有出台必要,但是治标不治本。因此有关部门可考虑加快房产税扩容试点的力度,用房产税逐步接替限购住房的政策。

刘剑文强调,从长远考虑,房产税改革应坚持以立法为主导,而非以行政手段来指导。此前理论界曾有声音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曾明确提出该税种只对单位和商业地产征收。而当前的房产税扩容试点则是面向个人的民宅征收。因此伴随着房产税的扩容试点,有关部门应在多倾听民意的基础上,尽快修法,首先解决房产税扩面的程序合法问题。随着程序正义的实现,坚持税收法定主义,形成房产税改革的共识,也有望减少房产税扩容试点所可能带来的群体性事件或争议等问题。这种矛盾的减少,才能让房产税真正逐渐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之一。

调控房价试点房产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也参与了国税总局的专家学者座谈会。

张斌认为,房产税改革推开将取决于有关部门的目的是为调控房价还是调控收入。如果只是为调控一些地区偏高的房价,只要在这些地区进行房产税试点,就有望达到这一目的;如果是要调控居民收入问题,出于公平起见,就理应在范围内同步推出房产税。从目前看,仅扩大部分试点地区的可能性很大,且应会采取相对较低的税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主任倪鹏飞认为,深圳成为下一批试点城市的可能性较大。他解释说,最初我国房地产商业化发展模式、运行体系和相关制度,很多都是从香港借鉴后,在深圳特区先行先试后推广至。目前深圳楼市具有国内楼市的普遍性问题。在深圳试点,预计将为房产税继续扩面试点积累更多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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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视界网)导读:住建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楼市调控若想在短期内取得成效,限购、限贷等行政手段仍然是选择。房产税作为一项长期的税收政策,在楼市调控中难以“立竿见影”。“由于涉及地方财政、税收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从高层的角度来说,对于试点城市、试点时间和试点方案的选择都很谨慎。”

自2011年上海、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以来,关于“房产税试点城市扩容”的传闻就不断撩拨着公众的神经。今年5月底,国务院明确提出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让“房产税扩容”的话题再次升温。

住建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楼市调控若想在短期内取得成效,限购、限贷等行政手段仍然是选择。房产税作为一项长期的税收政策,在楼市调控中难以“立竿见影”。“由于涉及地方财政、税收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从高层的角度来说,对于试点城市、试点时间和试点方案的选择都很谨慎。”

“不过,目前来自市场和舆论的压力都比较大。”这名官员告诉记者,“国五条”出台之后,房价仍呈上涨趋势,尤其是进入5月份,房价上涨的预期越来越强烈。“市场对于房产税调控房价寄予厚望,这无疑也在给高层施压,因此房产税扩容在下半年会有具体动作。”

对于具体的试点城市和试点方案,这名官员表示“不便透露”。

但他表示,“肯定会参照批城市的模式,但在征收办法和税率方面都会有所区别和改善。”

记者从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处获悉,虽然第二批试点城市上报的方案中在征收范围上仍以增量住房为主,但将选取某一个或几个城市对“住宅面积部分免征”进行试点,保护自住需求,而这也将涉及到存量住宅。

■阎 岳

关于房地产,市场上最近有三个信息值得注意。

一是上市房企负债率四年来首次下降。

中指研究院日前发布的2013年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研究成果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末,沪深上市房地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为62.27%,内地在港上市房地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为67.05%,较2011年分别下降1.16和0.38个百分点,是2009年以来的首次回落。

此外,剔除预收账款后,沪深上市房地产公司2012年末的有效负债率均值为48.48%,同比下降1.90个百分点,而内地在港上市房地产公司的有效负债率为54.30%,与上年基本持平。在负债水平回落的同时,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也进一步加强。

二是一线城市地王再次频频涌现。

5月22日,北京大兴区三宗经营性土地公开挂牌出让,成交金额达到35.22亿元,创下“国五条”出台以后北京单日土地成交价格的新高;一天之后,广州白云区、海珠区又分别以接近8亿元和24.6亿元的价格拍出两块住宅用地,两块土地的楼面价分别达到了每平方米2.4万元和3.5万元;5月29日,上海长宁区新华路街道71街坊地块以46亿元的成交价刷新了上海今年以来的总价“地王”纪录;5月30日,北京世纪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10.4亿元的代价,竞得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一地块,楼面地价达到每平方米13601元。但就在4月份之前,该区域地价不过每平方米五六千元。

三是房产税扩围。

日前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今年会有具体动作”。相关部委的官员也对房产税扩围进行了重点解读。

从房地产调控的角度看,上述三个信息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在一定程度上互为因果。

首先,在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上市房企负债率下降说明,它们在调整发展战略之后已经适应了目前这种调控政策的压力,其生存状况获得了明显的改善。

市场人士认为,尽管今年城镇化大会还没有召开,但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庞大住房需求将继续支撑房地产市场平稳快速发展,随着利好效应逐步传导到资本市场,房地产板块有望出现新一轮的投资机会。

基于这样的发展预期与自身抗调控能力的增强,房企要想长远发展,就要想方设法获得建设用地这个稀缺资源。于是,地王的频繁再现也就不难理解了。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抑制房价上涨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为了抑制高房价,房地产调控政策必然会进一步加码。于是,就有了房产税征收试点扩围的官方表态。

其次,这三个信息引发了这样一个问题,寄望房产税扩围来实现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是否现实。

从已经出台的房地产调控的措施看,税收是最能触动各方利益的一个手段,堪称调控的“杀手锏”。但面临扩围的房产税却首先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面向增量还是存量进行征收。针对增量征收可使房产税顺利起步,但如果长期回避存量,则可能造成税收不公平;二是征收来的房产税用在哪里。有专家建议,房产税在试点阶段主要用于保障房建设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扩容以后,就必须进行该项税收的长远规划。

此外,有税法专家提醒,指望“一税治百病”是不现实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需要从政策导向、土地供应、房企规范运作、税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立体设计并采取措施确保执行力不打折,才能实现调控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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