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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拥堵费将全国施行说法纯属谬传

中国广播网  2013-09-09 12:07

[摘要] 近日,北京市发布《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提出“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媒体称交通拥堵费将在全国推行,引发广泛热议。然而,北京市权威机构称这一说法纯属谬传。

近日,北京市发布《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提出“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媒体称交通拥堵费将在推行,引发广泛热议。然而,北京市权威机构称这一说法纯属谬传,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表示,“大气污染计划将会在近期公布,之后会要求各地有一个达到空气质量要求的空气计划,就像北京这个清洁空气计划一样,怎么可能是交通拥堵费呢?”。

日前北京市环保局公布“北京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其分解任务中提到,北京交通委和环保局将牵头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消息一出,引发广泛热议。而在日前召开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这个话题再次被提起。有媒体部分引用“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的发言称,拥堵费可能会在范围内实施。不过,记者今天致电丁焰本人得知,他并未做出这个表态:“我们前几天参加论坛讨论的是北京市的这个政策,包括是怎么的考虑这个政策,并没有提到有。”

丁焰表示,他当时透露会在近期公布的是针对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而非针对拥堵费开征计划:“大气污染计划将会在近期公布,之后会要求各地有一个达到空气质量要求的空气计划,就像北京这个清洁空气计划一样,怎么可能是拥堵费呢?”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向环保部相关部门进行求证,同样得到“没有开征拥交通堵费措施”的回应。丁焰进一步解释称,拥堵费是属于治理打城市机动车问题的极端手段,以他了解到的情况,绝不可能一刀切的实施:“肯定不会开征的,这个都是解决特大城市的特别问题的,现在只有北京有。就算我们说上海,广州可能会跟着北京走,但是他们现在连自己的空气清洁计划都还没有,不能武断地说就会有(拥堵费)。而国家肯定是不可能把这个作为一个重点措施,让各地来重点采纳。这个对大家影响还是大大了。”

交通拥堵费,岂能一收而治?

交通拥堵费作为一项行政收费,固然可以找到很多合法、合理的理由,也可以找一些专家做一份可能性与紧迫性研究报告,再搞一场听证会,走走程序。只要打定主意要征收拥堵费,这些都是“形式问题”。既然这方法“又简单又赚钱”,还有可能缓解交通压力,何乐而不为呢?至于效果谁知道呢?先收了再说!

北京的交通拥堵有深刻的原因。表面上是交通的问题,实际上是城市功能定位,城市布局规划,首都资源过于集中的体制性和历史性问题。从来看,北京作为首都,集中了太多的资源:权力资源、文化资源、医疗卫生资源,经济金融资源等等;从北京来看,北京的城区分布,呈同心圆的中心集中状,越往中心资源越集中,交通当然越拥堵。试想,北京三环以内集中了多少权力部门、金融部门以及医疗单位、文化单位?

我们可以把北京三环内城区称为“高端资源区”,它汇聚了全中国最优质、端、最密集的资源。考虑这个高端资源区的特点,一般的收费(比如10元到50元)基本没有调控力,无助于拥堵的解决或缓解。因为往来这些高端资源区的,大部分都是政府公车、军车、外交车、商务车等办公用车,以及富裕阶层的用车。一方面,他们对此区域内高端资源有更多、更直接的“硬性需要”;一方面他们的“价格敏感度”不强,甚至没有。对这些用车者来说,“钱不是问题”,或者花这个钱是值得的。

另一方面,对于中下等收入的人群来说,如果开私家车带老婆孩子去国家博物馆,或去北京动物园一次要收20元钱,可能就会成为他们不去或少去的考虑因素。可见,受影响的是普通家庭的生活用车,对公务用车、商务用车基本没有作用。

通过经济行为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征收交通拥堵费对谁有调控力,对谁没有调控力;对谁最不利,对谁最有利;为少数人服务还是多数人服务?最终,是否会形成“道路富贵族”现象?

从政策比较和借鉴角度看,“盲目”引用国外的做法,有时候难免“水土不服”,有“在南为桔,在北为枳”的问题。在我国,尤其是北京,公车数量较多,比例较大。征收交通拥堵费对这部分用车来说,没什么影响,该走照样走,而且走得更加通畅了,也走得更多了。而在国外,纽约、伦敦、新加坡、东京、香港等城市,甚至韩国首尔的公车控制不到10辆,除公交车外,基本上都是私家车和商务车,公车比例相对少得多,征收交通拥堵费的效果就较为明显。

借鉴境外例子,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不能忽视就是,伦敦、东京这些地方有发达的公交系统,收费之后市民“有的选择”。北京在公交系统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就同步推出征收拥堵费的政策,要把出行的人“推向何处”?也要看到,伦敦收费也不是什么“国际惯例”,世界上其实只有伦敦、新加坡、纽约等几个“特例”。比如香港,地方狭窄,人口拥挤,交通压力也不小,就没有征收拥堵费一说。从效果上看,伦敦收费后也只是短期内有效,后来的拥堵情况又回到原来的拥堵状况。当今中国,很多政策在借鉴国外经验上,主观选择性太强,仅从有利于自己的政策意图出发,而不是真实、全面考量国外事例。以至于有批评说,想要的时候说是“国际惯例”,不要的时候说是“特殊国情”。其实,在治理交通拥堵这种事情上,全世界都一个道理。

征收交通拥堵费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是一个公共治理的问题,必须是多元参与,尤其是利益相关人的充分参与。从北京交通拥堵的治理出发,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治本,只能治标,或通过治标慢慢治本,那么所出台的公共政策也要尽可能地全方位、多角度的政策影响评估。在这个过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化与透明化问题。公共政策不能官方说了算,也不能是专家说了算,而且要老百姓意见充分参与的情况下共同讨论,共同制定。当然,也不能是个别做“托儿”的听证代表说了算。

征收交通拥堵费,不得不让人想起北京市的出租车收费改革。今年6月10日起,北京出租车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尤其是其中的“堵车费”,让很多人堵车时半路上直接在车道上下车,加重了交通拥堵和安全的问题。这一项旨在治理“打的难”的改革,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而且加重老百姓的打的负担,使得打的更难。把改革的成本推向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在场”的民众,这是颇受诟病的地方。

很多似是而非的公共政策建议,忽略了一个根本的问题,政策到底代表谁的利益?比如,有专家为北京人口总量控制做课题,提出了诸如提高公共交通费用,增加北京生活成本,以此减少外来人口,尤其是底层的农民工、北漂一族等。此类课题研究往往还时髦地美其名曰“顶层设计”,却忘记了底层民众的基本利益。在方法上则是避重就轻,没有或者不敢面对问题的根本,有迎合政策制定者的嫌疑,是一种知识与权力的“合谋”。

近些年来,很多改革措施,一改就是收钱,以至于老百姓一听到改革抱怨要“掏腰包”。结果往往问题没解决,却多了一些“被剥夺”、“被歧视”民怨。如果把每一次改革增加的成本都让老百姓买单,这样的改革,越改越坏,越改越不得人心,倒不如不要改。党中央和国务院指出,要通过改革释放红利,让老百姓体会到改革的好处。这也是“中国梦”内涵之一。

此次北京提出的“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也包括了控制机动车规模、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淘汰老旧机动车、促进公交车结构调整这样的措施。这些都是积极、正确的政策方向。

至于是否征收交通拥堵费,必须认识到北京交通拥堵的背后问题,综合评估各方面的利弊得失,尤其是最广大的民众的权益,对现实条件下的实际效果进行准确评测,才能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否则难免被质疑是一种“懒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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