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2月1日公布数据显示,2010年房产税实现收入894.06亿元,同比增长11.2%,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2%。
财政部2月1日公布数据显示,2010年房产税实现收入894.06亿元,同比增长11.2%,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2%。
财政部称,2010年房产税平稳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的保有量较快增长。2010年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1.2%和46.3%。
2010年执行的房产税是依据国务院1986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的税基是企业保有的自用房产原值总额和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总额,它的增长速度是由纳税人房产的保有总量和房屋出租价格的增长速度决定的。
2011年1月上海、重庆开始启动对个人征收房产税试点,房产税开始对个人增量住房和部分存量房征收房产税。
此外,数据显示,2010年契税快速增长,实现收入2464.80亿元,同比增长42.1%。契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3.4%。
财政部称,契税的税基大体相当于土地和房产的交易总金额,土地的交易额与国土部门的用地规划密切相关,房产的交易额主要受新建住房和二手房的交易量和价格的影响。2010年契税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交易额总体保持较快增长。2010年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长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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