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居民家庭住房限购以及二套房贷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如执行调控政策不力,市政府将约谈、问责区县、部门、开发区负责人。
本报讯(记者崔晓刚) 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居民家庭住房限购以及二套房贷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如执行调控政策不力,市政府将约谈、问责区县、部门、开发区负责人。
《通知》对市民最关心的房屋限购和住房贷款问题做出规定。
限购政策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停购政策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辖区向其售房。
二套房贷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通知》要求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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