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昨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建设资金:1.3万多亿资金基本落实
据了解,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投入资金1.3万多亿元。资金能否真正落实,直接关系着保障房建设能否顺利推进。
据姜伟新介绍,在1.3万多亿元的建设资金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投资4000多亿元,这类保障性住房主要由社会投资,通过销售实现资金平衡;各类棚户区改造投资5000亿元,这部分投资由政府补助一部分,主要通过企业筹一点、住户拿一点等办法解决;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4000多亿元,这类保障性住房主要由各级政府、用工企业、社会机构投资等解决。各类保障性住房投入资金在建设和运营期内暂不到位的,在符合风险防范要求的前提下,利用银行信贷等金融手段解决。
“建设资金基本落实。”姜伟新介绍说,今年中央财政分批下达了1522亿元补助资金。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制定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的措施,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配套建设资金,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各省(区、市)也加大了投入力度。通过增加省级财政补助、安排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提高土地出让提取比例、从当年超收收入安排、组建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等方式增加投入。不少城市在商品住房建设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建商业设施,以平衡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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