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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网签成功购房者 购房财政补贴今依然可领

华商报  2012-02-21 07:49

[摘要] 2008年,西安市曾出台了鼓励老百姓买房的财政补贴政策,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2008年,西安市曾出台了鼓励老百姓买房的财政补贴政策,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近期,当时在补贴时间段里网签备案的期房纷纷到期交房,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咨询:在限购环境下,当时鼓励买房的财政补贴还有效吗?如果有效,该怎么领取?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西安市房管局及相关部门。

问题一

补贴是否还有效?

依然有效,享补贴有效时间: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记者就购房财政补贴是否有效执行的问题,咨询了西安市房管局市场产权处,得到的回答是:“当然有效。”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购房财政补贴是西安市曾经出台的阶段性实施政策。2008年受汶川地震影响,楼市低迷,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08】87号)率先出台这一政策,由西安市房管局和财政局出台实施意见,直接补贴购房者。现在这个政策依然在有效执行。只要符合补贴条件,在政策规定的有效时间段里网签成功的购房者,都可以领到财政补贴。那么哪些人可以享受到这一购房财政补贴呢?工作人员回答,首先得看什么时间买的房,具体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值得注意的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的有效时间是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购房时间界定标准为:新购商品房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买卖双方向市房屋管理局提交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

问题二

补贴标准是啥?

以购房时间段和建筑面积来界定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2009年西安市商品住宅均价5002元/平方米计算,160平方米的大房子可得补贴4000余元,9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房子可得补贴近7000元。如果当时买的精装房,或者是高新、曲江等核心地段的房子,如果单价高于当年均价,购房补贴在万元左右的也有可能。这对于购房者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补贴。购房者需要留意,发放此项购房财政补贴是按照你所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为标准,但另外还要分两个时间段。如果你是在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10月31日买的新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如果你是在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新购商品房,则补贴标准为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问题三

补贴该怎么领?

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购房合同等到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办理

有不少在当初买房并符合这项财政补贴的购房者,龙年新春正进入交房季,收房以后,如何领取这笔购房财政补贴,是他们最为关心的话题。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了解到,购房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购房者应在所购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确认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到市房管局指定机构办理购房补贴资格和补贴金额的认定审核手续。购买商品房的,到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办理认定审核手续。购买二手房的,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认定审核手续。审核后,购房者持审核凭证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直接发给购房者本人。昨日,记者致电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了解到,最近几乎天天都有来办理购房财政补贴的,如果新购商品房的购房者将房产证、契税发票、购房合同、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准备好,本人到位于香米园93号的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4楼3号窗口办理,之后到指定银行领取,最快当天就能领到补贴。当时有不少购房者是按揭买房,收房后未领到房产证,这种个案如何领取补贴呢?工作人员表示,按揭客户带房产证复印件即可办理。本报记者马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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