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手房市场中,“阴阳合同”行业内的“公开秘密”,为了少缴税款,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时,除了签署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虽然“阴阳合同”已被明令禁止,二手房“阴阳合同”却屡见不鲜。
二手房市场中,“阴阳合同”行业内的“公开秘密”,为了少缴税款,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时,除了签署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虽然“阴阳合同”已被明令禁止,二手房“阴阳合同”却屡见不鲜。
部分城市二手房交易税费上调
近日,国税总局局长肖捷表示,已就二手房交易的税收征管工作与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部署,开始试行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对二手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部分城市因此上调了二手房交易价格。
今年7月起,成都二手房交易将参考评估价系统计价征税,届时实行多年的指导价将不再作为征税标准。以一套100平方米、单价8000元/平方米的二手房为例,如果按成都现行指导价格,需缴纳成交价1.5%的契税、成交价5.6%营业税、成交价1%的个人所得税、房屋面积每平方米6元的转移登记费,总计缴税2.4万元左右。但7月份之后,将按照8000元/平方米的价格核税,所交税费是6.5万元左右,多出4.1万元。按照成都现行指导价,二环内的框剪结构住宅只有2800元/平方米,三环路以内框剪结构指导价则只有2600元/平方米。成都市区指导价明显低于市场实际成交价,使得二手房中介公司能够在交易中通过制造阴阳合同,以指导价标准纳税,“节省”不少交易成本。 》》延伸阅读:房地产业建议以税收取代限购 明确行业未来预期
不仅成都,深圳已出台《关于实施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深圳范围内的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格为依据,但如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深圳制定的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参考价格将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情况每半年进行更新。根据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深圳已对全市150万套房屋制定了交易计税参考价格。
“阴阳合同”将被终结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二手房税收新政实施,评估软件的全面推开,短期看,会对二手房成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长远来看,杜绝“阴阳合同”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二手房交易中长期盛行的“避税”模式——“阴阳合同”将不再具有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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