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内容进合同
签订合同之前要看清“五证”、“二书”,这是最基本的;谨慎查看合同上的每一小点,尽可能请律师参加合同条款的协商和签约,因为条款上的细节可能就是开发商坑你的地方;要求开发商将广告内容直接纳入合同,如果他不同意就表明心里有鬼,买房人可得擦亮眼睛。
认清“礼品”性质
一楼送花园、顶楼赠露台,还有车位、物业费……买房的赠品让人眼花缭乱。不过,消费者一定看清楚开发商所送的礼靠谱不靠谱。
不管开发商作出什么样的“赠送承诺”,买房人在决定买不买时,把握好以下4点就足够了:1.赠送的“东西”是不是开发商自己的。若不是,开发商就无权赠送。比如有些阁楼或花园归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根本无权赠送;2.开发商的承诺是否具体。比如面积、设计、位置等等;3.开发商赠送的东西是否能记在买房人产权证上;4.如果开发商的承诺未能做到,买房人能追究开发商什么责任。
“特价房”须小心
节假日期间,有些楼盘会打出让人惊喜的“特价房”广告,可是市民到了售楼部却往往被告知“特价房”已经没有了。事实上,这样的“特价房”一般只有一套几套,甚至压根就没有,而是以“特价、低价”为幌子,吸引购房者的注意。
当然,有些“特价房”是真实的,价格确实很便宜。不过,越是这样购房者越要小心,切莫为捡便宜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一般来说,“特价房”大多是位置不佳的、楼层不吉利的、朝向采光不好的、户型结构存在问题的一些房子。除非这样的缺陷相对价格来说可以接受,否则不要下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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