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初,正当人们还在焦急地等待房产税的消息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八条”横空出世,其中最核心的规定就是“限购令”,这个词汇绝对是2011年各地楼市报道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
关键词政策
回顾 “国八条”
(来源:新闻晨报)1月初,正当人们还在焦急地等待房产税的消息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八条”横空出世,其中最核心的规定就是“限购令”,这个词汇是2011年各地楼市报道出现频率的词汇。主要内容为“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
2011年的上半年各类调控政策频频出台,这些政策组合拳已明显收到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另外一个杀手锏就是限贷。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两记强劲的组合拳颇有些把人打闷的感觉,很快就有头脑清醒的人意识到了“国八条”的威力。“今年刚过元旦的时候,我们本以为市场会好一点,但是一看到‘国八条’的内容,我就觉得今年的市场肯定好不了,尤其是对中心城区的高端市场。”21世纪不动产静安区总监李栋表示,原因很简单,有钱的人被限购,有资格买房的人又没钱买中心城区的高端房。
“沪九条”和“新沪四条”
“国八条”出台后不久,上海就公布了《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共九条措施,故得名“沪九条”。从内容上看,基本是再次强调“国八条”的内容,并推出了一些实施细则,如在房贷部分加入了公积金内容: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今年7月,由于之前市场出现一些通过补开税单来规避限购政策的情况,上海又出台了“新沪四条”,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房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日期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的规定,补缴的不予认可。堵上了补税单的漏洞。
此外,“新沪四条”还要求加强商品住房预订行为监管。未取得预售许可或未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也不得通过商业网站以认筹、发放VIP卡、网络团购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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