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我国首个限价房业主遭"入学难"开发商承诺未兑现

法制日报  2013-04-22 15:02

[摘要] 我国首个限价房业主遭 入学难'开发商承诺未兑现---贾强律师认为,如果最终长阳国际城的业主子女无法进入北京小学就读,开发商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虚假宣传,涉嫌误导购楼者。对于协议书中“北京小学原则上优先满足万科业主子女上学”的条款,于安分析:“这话有问题,恐怕不行。'

清华大学教授于安:教育均等化面前不存在任何优先

北京小学长阳分校是公立性质,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为何出现“优先”一说?4月17日,我国著名的行政法学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于安,就此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我想强调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教育均等化,主要就体现在社会成员接受教育的平等性上。这个原则,无论是十八大报告还是历届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重点强调。”于安表示,公立小学资源属于公共资源,这种公共属性决定了其本身排斥任何群体“优先”,决定了其不能被商品化、市场化,不应受到“赞助”、“承建”等任何商业因素的扭曲割裂。

“学校怎么建、由谁来建、资金来源是哪、具体怎么操作……这是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协议,但不管怎么约定协议,和享受公共教育权利的儿童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当然更不能因此影响他们受教育权利的实现。”于安表示,开发商只需对承建行为本身负责,至于公共资源的分配,怎么能由开发商来决定呢?

对于协议书中“北京小学原则上优先满足万科业主子女上学”的条款,于安分析:“这话有问题,恐怕不行。”他认为,作为政府部门,要做的首先应该是统计区域里学龄儿童的情况,清楚有多少儿童应当得到政府的基础教育服务,而不是先于这些调查前,就已经说好“某某小区优先”,否则就违反了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

于安教授表示,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是政府的义务,政府应遵循公共服务非商业化原则,不能以通过把公共服务“外包”给企业的形式去实现这种义务。“别说买不买万科、千科的房子,哪怕就是买不起房子的农民工,只要符合就近入学原则,政府就应该让他的子女入学。”

据了解,我国城市规划的强制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达到10000至16000户规模的“居住区”,必须提供从幼儿园、小学直至中学一条龙式的公共教育资源。同样的要求在2006年出台的《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中也有体现。

规模庞大的“CSD长阳半岛”已达居住区规模,在这个区域内的长阳国际城业主据此认为,其子女理应享有相应的公共教育资源。

业主认为:“既然我们小区里没有小学,那么隔条马路的北京小学就应该是孩子上学的去处,不然我们的教育配套在哪里?又怎么体现‘就近上学’原则?”对此,于安认为,业主的推理不无道理,他们提出“就近入学”的要求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实现这个要求,还需要政府的推动,需要政府迅速的回应和作为。”(记者王晓雁)

短评:政府和开发商都要讲诚信

“中国梦”一词,在两会之后正在成为今年的流行热词。如果问一问长阳国际城的业主他们的梦想,一定是让孩子顺利进入北京小学长阳分校。

但是眼下,业主们的梦想有可能落空。落空的原因,不是他们的梦想异想天开,也不是他们的梦想没有法律依据。从开发商自宣传开始就设计好了免责条款来看,开发商并不想将其视为自己的义务;从政府与有关方面的办学协议规定“优先”条款来看,政府也不想将其视为自己的义务。这里,无论开发商还是政府,都涉及到一个诚信问题。

开发商售楼时,不可能不知道周边的学校配建情况。一方面在彩页宣传上打出了“引进北京小学”的广告,一方面又用很小的字体登载

根据法律的规定,纳税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应该可以预期的。上述权利,是纳税人要求政府部门落实教育均等原则的信赖利益。如果政府部门因为某个开发商出了钱,就把入学的优先权授予这个开发商的业主,就违反了教育均等原则。纳税人的信赖利益就要受到损害。从这个角度说,政府不依法办事是的不诚信。

诚信,不仅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开发商的义务,更是政府的义务。只有政府带头讲政务诚信,大型央企带头讲商务诚信,诚信社会才能渐行渐近,中国人并不奢望的梦想才能实现。(万学忠)

特别推荐

搜房二维码手机上搜房,随时随地随心找房子,手机房源更精准,更快、更好、更省心!楼盘宝典--买房租房楼盘社区尽在掌握;准确定位--直接搜索附近房源,一键搞定;楼盘动态--随时关注楼盘信息,打折优惠绝不错过;最近联系--沟通记录方便快捷,保持联系更畅通。四大强劲功能,让你买房租房轻松自在!

今日看点:

我省保障房审核分配全在信息平台进行

今年我市投资285亿用于城市维护建设 开建保障房8.4万套

陕西住建厅厅长杨:陕西保障房建设今年主抓入住率

住建部:今年建成保障房470万套

住建部:外地人申请保障房条件年底前出台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