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按计划该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按计划该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
对此,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发表看法,“以房养老”是指老人通过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
现在是契约经济,银行是要以证抵押。房产证是由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土地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为70年。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大部分房屋已经使用了50年,房子剩下的20年价值怎么计算?银行把房屋反抵押给老人15年,剩下的5年,银行怎么把它卖出去?如果赎不回的话,银行怎么实现房屋的价值?如果不解决70年房屋产权的问题,这项政策于理、于法都无法操作。我觉得必须改革房屋产权只有70年的制度,是永远使用。如果永远使用不合适,可以调整为200年或500年。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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