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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降价被罚4000万? 物价局称罚款因违规涨价

扬子晚报网  2014-04-20 08:22

[摘要] 近期网络转载“万科2008年降价被南京市物价局罚款4千万”一文引起轩然大波。联系到当前楼市正处在一个微妙期,以及多年来楼市调控的“屡调屡涨”,不少网友发出质疑:政府怎么能对降价施以重罚?

近期网络转载“万科2008年降价被南京市物价局罚款4千万”一文引起轩然大波。联系到当前楼市正处在一个微妙期,以及多年来楼市调控的“屡调屡涨”,不少网友发出质疑:政府怎么能对降价施以重罚?对此,昨日南京市物价局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从未对降价企业处罚,处罚的都是违规涨价的企业。

王石的这段言论出于何处呢?记者查询发现,这是来自于王石近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的一段对话,文中提到2008年,南京市政府给万科开了4000万罚款单。“为什么?因为降价。这就是物价局开的。我们一般认为你物价局更应该管的是哄抬物价啊,但物价局说你降价是为了垄断。”这篇专访经各大网站转载后,被记住的就剩下这样一个结论:王石曾因降价在南京被处罚了4000万元。

其实,2008年万科在南京被处罚一事曾经闹得沸沸扬扬,许多老业主至今对当年的万科“价格门”事件记忆犹新。这一事件也被当时中青报、法制周报等多家媒体追踪报道,并经新华网、搜狐网等很多门户网站转载后广为传播。

从现在能在搜狐网上找到的一篇2008年时的报道看,当年南京市物价局批复的“万科光明城市三期”基准价格为7360元/平方米,加上5%的浮动率,不过7728元/平方米。然而,南京那时房市火爆,该项目10幢楼的前8幢销售一空,平均销售价格达到8450元/平方米,这意味着,最后2幢“楼王”只有按3964元/平方米销售,才能满足物价局的规定,这显然是万科无法接受的,也是前期已经出手的购房者不能接受的,于是业主将万科告到了南京市物价局。

这里要解释的是,当年南京的房价管理模式与2009年金融危机后的新模式还不一样。2007年5月,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南京市执行严格的“一房一价”政策,要求各楼盘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价格核定制度,在楼盘销售前,对各套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在物价部门核定基准价后,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顶多可上下浮动5%。同时,对地产商利润率的上限控制为8%。由于万科光明城市三期前8栋楼销售价格的确超出了物价局核准的范围,南京市物价局后来给万科开出了天价罚单。

昨日,南京市物价局也对此发表声明表示,2009年以前,南京市对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控制价格。此前对于突破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开发企业曾作出过行政处罚,但从未对降价销售的企业处罚,不存在降价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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